居住桃園且有聽力障礙的阿明,某天跟平時一樣出門工作,返家時發現妻子帶著孩子離家,在不斷與妻子聯繫卻得不到回應的狀況下,受到不小打擊。會談過程中,阿明坦承曾對妻子動手,但妻子當下未表示什麼,卻突然將孩子帶走,並主張離婚且不打算將孩子留給阿明照顧,還說要阿明不用找她們。面對妻子的做法阿明無法接受,阿明難過的訴說不想與妻子離婚、好久沒看到孩子了、孩子身體是否健康.....等。社工於會談中傾聽阿明的無奈與痛苦,並給予情緒支持,但也提醒暴力是不對的行為,讓阿明認知家庭暴力案件的影響,阿明頓悟自身的行為錯誤,願意接受家暴保護令,願意給予妻子時間及空間,並期待未來可以修復夫妻關係。
法官雖於家暴保護令中定訂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,然而阿明的妻子仍不願配合,阿明於四處求助找不到協助管道後,告知社工遇到的困難,社工提供協助資源,並與阿明妻子的社工聯繫,請其幫忙瞭解阿明妻子不配合原因,協力促成未成年子女會面的安排,經雙方社工的努力下,終於訂定阿明與未成年子女會面進行第一次的會面時間,當阿明告知向社工結果時,透過電話仍可以感受到阿明雀躍的喜悅情緒。
家庭暴力案件中的相對人,於司法過程中為相對弱勢者,若對司法的不瞭解,又無法找到資源,容易讓不好的情緒累積,進而引發下一次的衝突。透過社工的介入協助,讓相對人情緒得以渲洩,並了解自身的問題,進而正向面對生活,當見到個案因為問題解決,喜悅的表情及行為的改變,就是給予服務路上的我們更持續的服務動力。
by 保康基金會 家庭福利組 嘉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