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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理調整,讓身心障礙者就業更有保障

藉由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》不僅可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更友善的工作環境,還能保障他們享有基本人權及自由。

文 / 身心障礙服務組 曹緻虹   編撰整理 / 企劃組
 


隨著2025年台灣即將進入超高齡社會,職場生態正在發生顯著變化。近期,立法院三讀通過了「勞動基準法」修正案,明確規定勞工達到65歲法定退休年齡時,可以透過勞資雙方協商延長工作年限,並持續受聘。這一改變不僅符合社會需求,也提升了職場權益意識,為所有在職人員帶來福祉。

大明(化名)因嚴重交通意外,經歷了大規模皮膚移植,影響了他的排汗功能,成為第八類身心障礙者。然而,他的工作環境在生產過程中無法使用空調,酷熱的夏天使他的體溫調節困難重重。

在取得醫生證明後,大明主動向直屬主管表達了自身障礙對工作的限制,希望能夠透過協調在不增加公司負擔的情況下,討論職務調動的可能。幸運的是,雇主理解並支持他的需求,讓大明調換到有空調的工作職務,使他能夠繼續工作,維持穩定收入,支持家庭支出,公司也因此留住了一位優秀員工。

我們相信,社會上有許多像大明一樣的身心障礙者,不因身體限制而堅持在職場崗位上,或希望重新投入職場。透過合理調整或職務再設計,更多身心障礙者將能夠延續職涯,實現自我價值。

根據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》第2條:「身心障礙之歧視」是指基於身心障礙而作出之任何區別、排斥或限制,包括拒絕提供合理調整。「合理調整」是指根據具體需要,在不造成義務方不成比例或過度負擔狀態下,進行必要及適當之修改與調整,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他人平等基礎上,享有或行使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。

我們呼籲更多企業和雇主支持這一計畫,為身心障礙者提供更友善的工作環境。您的理解和支持,不僅能夠幫助這些堅持不懈的員工,也能為公司帶來長久的效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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